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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验中心简介

吉林农业大学人文学院教学(家政学院)实验中心成立于2019年,人文学院(家政学院)教学实验中心隶属于人文学院(家政学院),在院长直接领导下,采取中心主任负责制,实验技术人员统一管理,负责实验中心的实验教学和日常管理工作。所有资源共享使用,中心下设3个平台,即专业基础技能培训平台、专业综合技能提升平台、科技创新创业平台。

基础技能培训平台包括家政学、社会学、设计学和新闻传播学实验室4个,下设18个子实验室,主要用于院内本科专业实验课教学;专业技能提升平台包括设计实验室5个;

大学生创新创业平台主要功能是完成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项目的开展,培训基地2个:国家级职教团队培训基地、传播学实践教学基地。

新的实验教学模式的建立,在资源共享和实验室建设等方面形成了鲜明特色,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及辐射作用。

1、改变了理论+实验的授课方式,每个专业根据自身特色设置独立的专业实验课,由专职教师授课,避免了重复的实验内容,提高了教师的授课效率。

2、中心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单独管理,全院各专业实验技术人员统一划归中心,实验课统一安排,经费集中使用,低值易耗品统一购置;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专人管理、共享共用;一般仪器设备按实验室管理;学生实验室及配套房间按功能分类,共享使用。

3、结合大学生创新基金项目、开放性实验项目、本科生参与的科研项目,中心实验室按计划全部向本科生开放。

4、中心积极加强与外界联系,积极探索校企共建、学院管理的育人机制。

随着学校的不断投入,实验中心软硬件建设的逐步提高,在培养学生实践技能、提高学生创新能力等方面会得到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同时在实验中心建设上也一定会达到教学实验中心建设标准化;教学资源利用效率的最大化;实验室使用多层次化的建设目标


二、人员构成

中心实行实验经费统一管理,实验物资统一采购和分配。采用计算机网络等现代化办公手段,对实验室的工作、人员、物质设备、经费、环境状况等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及时为学院和上级主管部门提供实验室运行的准确数据。中心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规范教学管理,实现资源共享,保证实验教学的进行。

中心设主任1名(章释文),实验技术人员4名,分别为:周亚峰(负责家政学专业实验物品采购和报销,以及相关实验室管理)、李馨童(负责环境设计专业实验物品采购和报销,以及画室和工作室的管理)、李峤张晓健(负责传播学专业实验物品采购和报销,实验中心信息档案和验收工作以及相关实验室和设备的管理)。

三、资源利用

中心各实验室的教育教学资源实行中心统筹调配,避免重复建设和投入,实现资源的共享使用,提高了资源利用率。

中心实验设备等资源以有利于教学,有利于科学管理,有利于提高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为原则,采取精密贵重设备仪器专人管理、专人操作,一般设备仪器按室分人专门保管、使用登记、及时保养或维修。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制度保证教学场所的环境安全和劳动保护工作。

中心所属开放实验室面向全院本科生开放,学生通过预约随时都可以到实验室做实验,有专人负责管理,并制定有相应的管理制度。

四、实验室列表


吉林农业大学人文学院实验室列表



序号

楼宇名称

楼层

房间号

房间名称

负责人





1

文科楼

1

102

国家职教培训基地

张晓健



3

文科楼

1

103

设计实验室(一)

李馨童



4

文科楼

1

106

汇创博园大学生创业园

郭宇宁



5

文科楼

1

107

文蹊网络思政文化工作室

郭宇宁



6

文科楼

1

120

烹饪与营养实验室

周亚峰



7

文科楼

1

119

实验教学中心仓库

周亚峰



8

文科楼

1

121

研究生资料室

王春放



9

文科楼

1

123

花艺与茶艺实验室

周亚峰



10

文科楼

1

122

家庭模拟实验室

周亚峰



11

文科楼

1

125

老年认知评估与训练实验室

周亚峰



12

文科楼

1

124

家居生活设计实验室

周亚峰



13

文科楼

1

127

家庭护理实验室

周亚峰



14

文科楼

1

126

多功能室家庭社会工作实验室

周亚峰



15

文科楼

2

225

本科生资料室

王春放



16

文科楼

2

226

多媒体教室

王春放



17

文科楼

2

228

画室(二)

李馨童



18

文科楼

2

229

设计实验室(三)

李馨童



19

文科楼

2

230

画室(三)

李馨童



20

文科楼

3

301

录音实验室

李峤



21

文科楼

3

302

演播实验室

李峤



22

文科楼

3

303

非线性编辑实验室

张晓健



23

文科楼

3

304

摄影实验室

张晓健



24

文科楼

3

305

编辑控制实验室

李峤



25

教学楼

8

817

网络课程制作控制室

张晓健



26

艺术楼

1

102

学生画室(一)

章释文



27

艺术楼

1

103

手工制作实验室

章释文



28

艺术楼

1

104

造型基础教师备课室

章释文



29

艺术楼

1

105

实验教学中心储存室

章释文



30

艺术楼

1

106

机器操作室(一)

章释文



31

艺术楼

1

107

艺术素质拓展教室

章释文



32

艺术楼

1

108

工具及作品储藏室

章释文



33

艺术楼

1

109

静物室

章释文



34

艺术楼

1

110

学生画室(二)

章释文



35

艺术楼

1

111

作品储藏室

章释文



36

艺术楼

2

201

学生画室(三)

章释文





五、实验室照片

3204EE

123  花艺与茶艺实验室

3050E2

303 演播实验室

42025

227画室

人文学院 家政学院教学实验中心实验课教学规程

一、实验教师在指导学生实验之前,必须熟悉本实验楼的逃生路线,具备应对火灾、爆炸等突发事件的能力,并掌握实验室安全的基本知识。对第一次上实验课的学生班级,指导教师要向学生介绍实验室概况,宣讲实验守则以及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对学生进行安全、防火及遵规守纪的教育。

二、实验教学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和实验能力的重要环节。是对学生进行基本实验技能、实验方法的训练,是提高学生观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步骤,应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使学生获得科学研究的初步技能。

三、实验课程应根据教学计划和对学生实验能力培养的目的与要求,制定实验教学大纲选择或编写实验教材,保质保量开出实验,对无实验教材和无实验教学计划的课程,不能进行实验教学。

四、实验课开设前应做好仪器设备、耗材、相关器材或有关工具等准备工作。指导教师要认真备课,要有试做实验的实验报告;首次上岗指导实验的教师还必须先试讲,经评议达到要求后才能正式指导学生实验,保证实验课的质量。

五、实验课前,指导教师要查点学生人数,检查学生预习情况,未预习或未交实验报告者,不得参加实验。要注重研究实验教学规律,改进实验教学方法,根据不同年级的学生或同一课程不同的特点,逐步放手,引导学生自己动手,完成实验。实验中,指导教师要巡回观察,具体指导。对违反操作规程和不听劝告者,指导教师有权停止其实验。

六、不同的实验课应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更新实验内容、改进实验装置、改革实验方法,增开综合性、设计性实验,使学生受到科学实验全过程的综合训练。要努力创造条件,以多种形式对学生开放实验室。

七、实验结束后,要保持室内卫生清洁,并及时填写实验情况记录,同时注意切断电源、水源,关好门窗等。

八、整个实验过程中,实验教学人员要贯彻严谨治学、教书育人的指导思想,言传身教、从严要求,以培养学生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良好学风。同时还应经常倾听学生对实验教学的反映和意见,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九、学年结束后,应认真总结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制定下学年实验教学计划。

十、有硕士研究生参加教学实践的实验课,其硕士研究生的导师或该门实验课程的教师必须全程跟踪,不得出现硕士研究生独立带本科生实验的现象发生。

人文学院 家政学院教学实验中心物品采购制度

一、每学期开学初任课教师提出本学期低值易耗品购置计划,经实验中心主任组织实验技术人员共同论证,由各分管实验技术人员在政府采购云平台采购。如在实验课开出期间发现缺失,应及时向实验中心提出采购申请,数额较大的由中心主任报教学副院长批准。零星物品的采购由中心主任组织根据所需适时进行。

二、由于专业、学科及课程需要,小型设备(500元以下)的采购,由教师或系主任提出申请,填写物品采购单(写明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交由中心主任汇总审核,后报教学副院长院长批准后,按学校相关规定组织采购。

三、由于专业、学科及课程需要,小型设备(500元以上)的采购,由教师或系主任提出申请,实验中心主任组织有关专家论证、审核,报教学副院长批准后,按学校相关规定组织采购。

四、如申报各级各类专业实验室,实验中心管理人员要密切配合各专业实验室工作,及时准确提供相关信息。

五、采购帐目、手续要清楚,物品进库要有专人验收(需填验收单)、登记、做帐,报帐单据要有经手(申购人)、主任、院长三方签字方可报销。


教学实验中心实验耗材采购及报验流程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学院实验耗材采购效率、明确岗位职责、有效降低采购成本,满足学院对优质资源的需求,进一步规范试验耗材采购流程,加强与各部门间的配合,采取请购和验收两个环节,特制订本制度。

一、请购及其规定

    1.请购单的要素

完整的请购单应包括一下要素:

  (1)请购的实验室;

  (2)请购物品课程名称;

3)请购的学期;

4)开设课程班级及人数;

  (5)请购的物品数量;

6)请购的物品规格及参数;

8)请购如有特殊需要请备注;

  (9)请购单填写人签字(不得带签,需实验课教师本人)

  (10)教学中心主任签字;

11)教学副院长签字;

   2.请购单及其提报规定

1)请购单应按照要素填写完整、清晰 ,由学院领导审核批准后报教学实验中心负责采购人员。

2)必须按照统一的格式进行填写提报,不得改动。

3)实验耗材类原则上必须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购买的,其他渠道购买需提供价格比照说明,特殊商品需线下购买要提供书面说明并报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审批。

4)请购人在提报请购单时应要求采购人签字,请购单一式两份(一份采购用、一份备份)

5)遇急需的试验耗材可以电话或其他形式请示,征得同意后提报实验中心,签字确认手续后补。

二、报验及其规定

     1、试验耗材采购完毕,采购人应及时的通知教学试验中心验收人员及实验课教师进行验收核对;

     2、按照验收单的规定填写,采购种类、数量、存放地必须标明;

     3、实验设备及工具类(1000元以上)按学校规定进行固定资产登记上报。

     4、用于学院生活和办公的物资不在教学实验中心质检部质检范围之内。

     5、中心实验耗材采购验收员:张晓健

三、报销流程

为避免本科教学资源的流失,学院规定本科实验经费的使用与报销分人管理,因此,实验中心的实验经费报销主要由院长负责。具体报销流程如下:

实验技术人员购买物品后,任课教师到验收员那验收并签字、中心主任最后确定,通知购买员拿着采购申请及发票(任课教师在发票上签字),依次报请院长、教务处实践管理科、财务处会计科签字后报账。

人文学院 家政学院教学实验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完整、系统、规范的保存实验室的有关文献资料,便于实验室科学、规范的管理,特建立实验档案。

一、存档范围

    1、实验室建设、实验室管理方面重大、重要及有价值的文献资料。

    2、大型精密仪器的技术资料、合同、论证书。

    3、实验室工作的记录。

    4、实验室的规章制度。

    5、实验技术人员基本情况。

    6、开放实验室的开放记录。

    7、资产管理帐册。

    8、实验仪器设备的借还、报废情况。

    9、经费使用计划及执行情况。

    10、教学实验大纲、实验教学计划。

二、档案管理办法

    1、设立专门的档案柜。

    2、对有存档价值的文献资料及时归类存档。

    3、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每年剔除一次。

    4、专人保管、防止档案资料的丢失。

    5、档案资料只能借阅、不能拿走,要保护其完整性。

人文学院 家政学院实验教学中心面向本科生开放的管理办法

为加强实验室管理,提高实验室利用率,保障实验室教学科研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学生的实习、毕业设计及各类学生实验技能竞赛等开放实验内容,指导教师提前一周向开放实验室提出申请,填写“开放实验室申请表”。指导教师是该实验室开放期间的安全卫生责任人。

各开放实验室应根据学生人数和实验内容做好实验室的实验准备,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指导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在实验过程中,指导人员应注意加强对学生实验能力、创新性科学思维方法和严谨治学态度的培养,并做好安全和开放情况记录等工作。

学生进入实验室前,应阅读与实验内容有关的文献资料,准备好实验设施方案等有关工作;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损坏仪器设备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学生在实验目的完成后,影响所开放的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论文或实物等实验结果。

开放实验室应及时做好总结和交流工作,每年九月份将上一学年开展的开放实验情况写出书面总结,交学院存档。

学院教学或实验室分管领导直接领导本学院的实验室开放工作,实验中心主任负责实验室开放的具体组织实施。


人文学院 家政学院实验教学中心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处理办法

一、因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均应负责赔偿。

二、根据具体情况、物质性质,责任人一贯表现及认识态度,损坏程度,具体分析,区别对待,确定赔偿损坏丢失设备价值的全部、部分或免予赔偿。

三、下列情况造成的损坏丢失应予赔偿

     1、不听从指挥、不遵守操作规程、不按规定要求进行工作者。

     2、不按制度又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拆卸仪器设备的。

     3、没掌握操作技术或不了解机器性能及使用方法,轻率动用仪器设备的。

     4、工作失职,不负责任,教师指导错误或纠正不及时;保管人员保管不当。

     5、粗心大意,操作不慎等。

四、下列情况造成的损坏丢失,可按损失价值酌情减免赔偿金

     1、按照指导或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因缺乏经验或因技术不熟练造成损失的。

     2、一贯遵守制度,爱护仪器设备,偶而疏忽造成损失的。

     3、发生事故后,积极设法挽救损失,主动如实报告,认识好的。

     4、因工作需要经常洗刷、移动易损坏的低值易耗品,一学期累计损失在一百元以内的。

五、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金计算办法

    1、单价在2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赔偿计价。

    2、损坏丢失零配件的,只计算零配件的价值。

    3、局部损坏可修复的,只计修理费和成本费。

    4、损坏后仍能使用,但质量明显下降,应按其质量变化程度,酌计损失价值。

    5、损坏玻璃仪器,按原价折算一定比例赔偿:1元以内/件,赔偿100%110/件,赔偿70%1050/件,赔偿50%50100/件;赔偿40%100/件以上,请示学校相关部门后提出赔偿额度。

六、几个人共同损坏丢失仪器设备的,应根据个人责任大小,分别予以适当的批评和处分,并分担赔偿损失。

七、发生仪器设备损坏丢失,必须立即报告(学生向指导教师报告,其他人员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迅速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处理,时间不可超过一个月。由有关人员填写固定资产报损、报废单,交校国有资产管理处办理。丢失的要有书面说明;被盗的要有公安部门证明材料。

八、损坏精密贵重(5万元以上)、稀缺仪器设备和其他重大事故,应保护现场,由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公安处、设备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立案审查处理。仪器设备被盗应及时报告公安处,由公安处进行现场勘察,写出书面证明材料。

九、因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失的除按上述规定处理外,应责令当事人检讨,并给予适当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情节不严重,损失价值较少的可不检讨。

十、对一贯不爱护仪器设备、严重不负责任、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推诿责任、制造假象、态度恶劣的;损失重大后果严重的,除责令赔偿外,根据具体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人文学院 家政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迅速报警

     1、当实验室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时应保持镇静,实验技术人员和实验指导教师做好分工,一人组织学生逃生和自救,另外一人迅速拨打火警电话119(学校保卫处3119)报警,同时切断电源。

     2、报警电话拨通后,首先应讲清事故位置(部门),其次要讲清是什么物品引起、火灾或爆炸情况大小,以便消防(学校保卫处)能及时根据情况派出相应人员及器材设备。再次,要讲清报警人的姓名、工作部门和联系电话。最后,报警后要派人在道路上等候消防(保卫)人员到来,指引道路,以便迅速、准确地到达事故地点,实施灭火救援工作。

     3、尽快将火情上报给学院主管领导并通知实验中心主任。

二、积极自救

     1.发生火灾等事故后,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应根据事故情况大小,与相关人员一起,积极扑灭初起火灾、抢救人员与贵重物品。情况复杂,等候处理。

     2、有关院、系、部门的领导以及专兼职消防员、保卫干部和所有的义务消防队员都必须及时到位,积极配合、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进行事故现场处理。

三、组织实施

     1、查清现场有无人员受伤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实验室技术人员须告知)

     2、就近采用现场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3、呼叫其他有关人员迅速摘取其它灭火器材供应事故现场。

     4、组织人员紧急疏散和抢救贵重物品等其它工作。

四、工作顺序

     1、灭火前迅速切断电源。

     2、组织一定力量,抢救人员和贵重物品。

     3、灭火结束后,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保卫处)

     4、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相关系部负责人)

五、要求

     1、认真学习《消防法》有关消防扑救知识,积极参加消防部门(学校保卫处)组织的培训、演练,提高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

     2、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提高警惕,常防不懈。

     3、学院专职消防员、义务消防队员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消防制度及有关规定,执行本“预案”,确保学院安全。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齐心协力、机智勇敢地投入到扑救工作中去。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院实验教学中心负责解释。










人文学院教学实验中心

2024.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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