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2017年是《吉林省社会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纲要》制定实施的第二个年份,是执行好“十三五”规划研究任务的重要年份。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根据年度专项基金数额情况以及我省社科发展的实际需要,省社科基金在谋划立项布局上将做相应调整。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指导思想
2017年度立项工作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以来中央及我省的重大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思想库”、“智囊团”、“智库”的作用,为科学决策、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服务。
二、立项基本原则
侧重实际应用研究,突出对策性、前瞻性问题研究,适度布局基础研究,加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布局研究,继续扶持青年学者。
三、立项种类、选题要求及申报条件
1、立项种类。2017年度省社科基金立项种类分为重点项目、一般自选项目、博士扶持项目、研究基地项目、马工程专项五类。
2、重点项目的选题原则和申报条件。重点项目的申报选题要紧密结合十八大以来中央及我省的重大战略部署,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和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需要,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建议,着重选择重大理论、重大现实、重大前沿问题进行论证申报。
申报条件。申报人必须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按照上述选题原则进行自主拟题自愿申报。
3、一般自选项目的选题原则和申报条件。一般自选项目的申报选题要坚持理论创新,侧重理论联系实际,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在社会生产、生活、科研和教学等前沿领域中提炼研究选题。倡导和侧重支持选题研究成果具有针对性转化目标的实际应用研究,决策咨询类研究。
申报条件。申报人必须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可按照上述选题原则进行自主拟题自愿申报。
4、博士扶持项目的选题原则和申报条件。博士扶持项目的申报选题应着眼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在自己的长期研究方向上、自己熟知的领域上和自己科研积累的优势上寻找提炼研究选题。
申报条件。申报人必须属于吉林省在职博士学位人员或在职在读博士研究生,其中已经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不得申报此类项目。
5、研究基地项目。研究基地项目是指经批准运行中的吉林省特色文化研究基地和吉林省社会科学重点领域研究基地年度滚动项目。有空余滚动项目名额的研究基地,方可由研究基地负责人按照1比1的比例自主确定选题及申报人进行论证申报。申报材料由专家评审确定立项。未被通过评审的立项名额推迟下一年度重新申报。研究基地项目不得指派基地外人员承担申报。
研究基地项目申报人申报条件与一般项目相同。
6、马工程专项的立项申报工作另发《申报工作通知》。
四、成果形式及研究期限
申报课题的最终成果形式分为三类:系列化论文、研究报告和著作类。基础类研究要求以系列化论文或著作类为主。申报人可根据选题研究内容自选其一填报。
系列化论文要求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课题研究内容论文5篇以上(含5篇),其中至少有2篇为核心期刊,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左右。项目负责人至少发表总量中的2篇以上(含2篇),并至少含1篇核心期刊及以上。否则不予结项。
研究报告限定在应用对策类选题的最终成果形式上使用。研究报告需完成3万字以上,成果提要3000字左右,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半左右。申请结项时必须同时提交《项目成果重复率检测报告》,复制比小于20%视为合格,方可上报申请结项,否则申请结项不予受理。
著作类成果要求15万字以上,研究期限一般为3年左右。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全书总字数的60%以上,否则视为无效结项成果。
“研究期限”可根据选题的科研工作量自主选择准确时间填报,“左右”时限原则上不得超过半年。申报选题经审批立项后完成时限不得随意改动,无极特殊原因必须按原计划时间完成。
最终成果形式须慎重选择,经审批立项后不得改动,否则按《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申报选题经审批立项后,课题研究过程中的相关工作,按照《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进行日常管理。
五、立项数量及资助经费
1、重点项目立项数量为20项,每项平均资助3.5万元。
2、一般自选项目立项数量为150项,每项平均资助1.5万元。
3、博士扶持项目立项数量为50项。每项平均资助1.0万元。
4、研究基地项目每项资助1.0万元。
5、马工程专项的立项数量及资助经费详见《马工程专项申报工作通知》。
六、申报要求及申报时间
1、上述各类项目的申报人应为吉林省在职人员。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在上述立项种类中只限选择一类、一个选题进行申报。重复多项申报者申报材料按作废材料处理,申报者3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省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可同时兼报。正在承担省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课题组成员不限。
2、
2017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书》(2017年1月)及《活页》不能加页,可适当调整行间距,请申报人在本通知后的附件中下载填写,不得使用旧版本的申报材料,违者按作废材料处理。申报人要严格按照《申报书》中的“填表说明”进行如实操作,否则不予受理。
3、请各单位于2017年3月27日前将各类项目《申报书》一式3份、《活页》一式6份和申报汇总表及以上材料电子版一并报送科技管理处。(申报材料须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联系人:王 敏 联系电话:84532985
1、吉林省社会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学科分类
2、申报省社科项目的注意事项
3、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
4、选题设计论证活页
5、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技管理处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