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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大学生就业工作考核细则(试行)
 
作者:    发布于:2017-03-16   
 
考核专业:                         考核组负责人: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考核项目 考核标准及分值 检查意见 得分情况
就业工作100分 领导重视5分 提供原始材料、会议记录、影像资料以及历次会议的签到记录 成立系主任为组长的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得1分;毕业生能够按照(考研、公务员、就业)等方面进行分类就业指导得1分;毕业生由专人负责同时能够发动全系教师广泛参与就业得2分;按时参加学院就业工作会议得1分    
工作措施工作计划和总结5分 各专业年度毕业生就业工作计划;各专业年度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 ①各专业能够建立校友库,广泛开拓校友资源得1分;②各专业有整体就业工作计划,内容全面,可操作性强得2分③各专业就业工作全面完成年初计划,总结内容全面(包含形势分析、存在问题、解决措施)得2分
 
 
   
就业指导30分 检查就业指导活动视频、图片、文字等相关总结,测评及调查问卷,学院教师开设课程及讲座情况记录。 ①能够开展覆盖面广,实用性强的就业指导讲座(不少于3次),学生就业心态积极,就业能力强得10分;教师团队业务理论深、指导能力强、学生满意度高得10分;能够积极开展个体和团体指导,效果明显得10分.    
就业服务30分 查看相关文件制度、原始材料;用人单位回访,调查问卷 专业教师能详细掌握就业创业相关政策及业务知识得3分;及时发布和传达就业政策和就业信息,记录完备得4分;用人单位开拓、接待、维护机制完备,成效明显得3分;邀请用人单位到校召开专场洽谈会,每组织一次加2分(此项上限不超过8分);积极组织参加学校就业洽谈会,专业教师参与度高得3分;积极开展就业帮扶工作,有计划,有措施得3分;做好毕业生跟踪服务工作得3分。⑧积极开展依托专业的创业教育得3分。
 
   
就业率
30分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审核通过的数据进行核算 ①毕业生初次就业率80%以下不得分;80%---85%得10分;85%---90%得13分;90%以上得15分;②就业质量明显提升加3分;就业证明材料符合要求加2分。专业教师推荐学生就业,按实际推荐人数每推荐2人就业加1分,最高上限10分。    
         

注:1、以上各项未达到标准不得分
2、学院每年将根据评比结果对就业考核先进专业进行奖励。
3、专业教师推荐学生就业,学院每年将评选就业工作优秀教师,并按学生就业人数统计适当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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