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要求,推进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加快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有利于学校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全面提高学校综合办学实力,经省教育厅批准,学校从2018级本科生开始,实行大类招生培养改革,建立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在为期一年半的通识教育阶段,按类收取学费。
依据吉林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吉教计字〔2000〕68号招生收费文件规定,经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会审同意,学校2018年校长办公会第八次会议研究通过,确定了15个大类的学费收费标准,我院大类的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1.“社会学类”3850元/每学年;
2.“新闻传播学类”6820元/每学年;
3.“设计学类”5940元/每学年;
学校对大类招生的本科生在1~3学期按大类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在4~8学期仍按已备案的专业收费标准收取学费。
以上收费标准从2018级全日制本科新生开始实施。
特此通知。
吉林农业大学
2018年5月15日
(编辑:孙凌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