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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16年度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15-07-07   
校内各有关单位:
  2016年度吉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现已开始申报。请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组织本单位人员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填补空白,完善体系。以满足地方自然条件、民族风俗习惯的特殊技术要求为主,对接我省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需求,加强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跟踪与研究,及时填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空缺,健全完善吉林省地方标准体系。
  (二)立足创新,突出重点。围绕我省重点产业、重大项目建设,加大地方标准的创制力度,加快关键核心技术、通用共性技术和专利技术成果的转化,切实发挥标准的引领和规范导向作用。
  (三)优化结构,适度超前。着力标准体系结构的优化升级,增强地方标准的科学性、完整性、协调性和配套性,鼓励制定技术领先、科学合理、适度超前、操作性强的地方标准。
  (四)注重质量,提高水平。加大采用先进标准力度,增强地方标准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先进性,推动“吉林品牌”、“吉林制造”、“吉林技术”向“吉林标准”的加速转化,提高“吉林标准”的质量水平。
  二、申报重点
  (一)以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为重点,突出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和社会化服务、以及现代林业及水利设施、水资源保护及合理开发与利用等领域的标准。
  (二)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为重点,突出汽车、石化、农产品加工、医药健康、装备制造、建筑、旅游以及电子信息、生物工程、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资源产业方面的标准。围绕实施“中国制造2025”,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农业机械装备等重点领域标准研制,助推智能制造、绿色制造。
  (三)以增强现代服务业发展活力为重点,突出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科技服务、养老和健康服务等新兴先导型服务业以及物联网、服务外包、创意设计、知识产权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和观光旅游、餐饮服务、物业服务、社区服务、商贸服务等民生性服务业方面的标准。
(四)以推动节能、减排、降耗、低碳经济和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突出高耗能产品能耗限制,工业污染物排放,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与监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以及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资源节约等方面的标准。
  (五)以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突出交通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消防安全以及安全生产、卫生防疫、应急处置、防灾减灾、自然灾害及事故灾难防范预警、监测评估等方面的标准。
  (六)以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为重点,突出民政事务、劳动保护、社会保障、社会管理、政务服务以及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标准。
  (七)以调整和优化地方标准结构,提高标准的有效性、时效性和针对性为重点,突出对引领作用不强、标准时限过长、使用效率不高、不能满足当前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需要,需及时修订的标准。
(八)在强制性地方标准清理工作中,本行业、本地区确认将强制性地方标准转化为推荐性地方标准的项目,应在本年度提出立项申请。
(九)其他急需制定的标准(有关部门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提出的急需标准项目,可联合省质监局公开征集标准起草单位)。
三、申报材料
(一)吉林省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见附件1)一式两份;
(二)地方标准项目草案一式二份;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的项目要紧贴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省委、省政府明确的中心工作和一系列推进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务必从立项的科学性、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组织充分论证,严格把关,确保申报项目的质量和水平。
(二)申报的项目要重点突出基础类、通用类、共性类、安全类和方法类标准(不含食品安全标准)。除大中类或有代表性的产品外,一般性产品类标准和当年不能完成的项目,原则上不受理。
(三)请各单位于2015年7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和汇总表发送至kyc2985@126.com,纸质统一送至科技管理处。
联系人:魏益凡  于洋 84532882
王  敏   84532985
省标准化交流QQ群:175492346
附件.rar:1.吉林省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
   2.吉林省地方标准计划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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